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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热播大剧突遭起诉,《人民的名义》是否“暗箱”操作?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蔡莹 编辑:余艺丹 2017-11-14 09:56:5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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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2017年最热播的电视剧之一,《人民的名义》在这一年里长期占据了微博热门话题排行榜前几名的位置,其受欢迎程度不亚于当年的《还珠格格》,剧中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也是吸粉无数。犹记得数月前《人民的名义》遭遇盗播,不少粉丝为其站台,坚决抵制侵权行为。可以说,从各方面来看,这部电视剧都是主旋律、正能量的发声筒。

  可就在几天前,《人民的名义》再登热搜榜,不过这一次“剧情”却突然发生了反转:一则《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的消息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小编和一众网友直接被砸懵。用冷水洗了一把脸后,小编决定好好梳理一下整个事件。

  突如其来的诉讼

  11月4日,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八被告侵犯其原创小说《暗箱》的著作权。刘三田表示,《人民的名义》与《暗箱》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而核心事件、叙事结构也高度近似。《暗箱》是于2010年6月发表的,而《人民的名义》于2015年才开始创作,其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可以说是完全模仿抄袭了《暗箱》。按照原告律师透露的情况,原告刘三田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八被告侵犯其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摄制权、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停止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要求被告停止小说《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同时,原告还要求八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800万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经原告和法院书面认可的致歉声明,消除侵权影响,恢复原告著作权益;承担原告维权费用20万元,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

  对此,该事件的另一主角、被告人作家周梅森表示“极为吃惊”。周梅森表示,他是一个视创作声誉为生命的作家和编剧,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抄袭、模仿,编剧过程中他甚至连所谓“桥段”都不允许出现。他自己一直密切关注中国的国企改革,此前的许多长篇小说和同名电视剧中都涉及到了国企改革。《人民的名义》纯属他的个人创作,自己没看过甚至不知道《暗箱》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周梅森表示,目前法院尚未向其送达原告的起诉书,他是从新闻上得知自己成为被告的。在周梅森看来,“《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二轮发行、播出在即,海外各国的电视剧出口也正在进行中,此时原告提起诉讼的用心值得深思与质疑。”与此同时,周梅森还表示,他将保留提起反诉的权利,并向媒体展示了一份“反诽谤维权声明”。

  对于这份“反诽谤维权声明”,刘三田称,周梅森已将相关声明转发给她。她说:“周梅森老师有权维护他的正当权利,正如我有权利维护我的正当权利。”而对于所称“别有用心”的起诉时间点,刘三田解释说,她在今年5月便开始联系代理律师,后者经过调查取证后于10月19日到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则于11月1日立案,所以该案与《人民的名义》下一步的商业行动完全无关。

  11月5日下午,原告刘三田宣称已交纳诉讼费,而周梅森听闻则表示“深感欣慰”。“可以好好较量一下,真正到法庭上把话说清楚。”周梅森如是说。

  据最新消息,就在昨天,《人民的名义》制作方再次联合发布“反诬告维权声明”,称将无条件地支持周梅森的一切“反诬反诉行动”。

  受到争议的情节

  当然,作为围观者,因为此次诉讼是围绕两部小说的剧情引发的,因而可能人们更关注这两部小说分别讲述了什么样的故事。

  《人民的名义》相信绝大部分人已经看过。剧中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调查一个国家部委项目处长的千万受贿案件时,与之牵连甚紧的汉东省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却在一位神秘人物的暗中相助下,以反侦察手段逃脱法网,流亡海外。案件线索终定位于由京州光明湖项目引发的一家汉东省国企大风服装厂的股权争夺,牵连其中的各派政治势力却盘根错节,扑朔迷离。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长陈海在调查行动中遭遇离奇的车祸,为了完成当年同窗的未尽事业,精明干练的侯亮平临危受命,接任陈海的职务。在汉东省政坛,以汉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育良为代表的“政法系”,以汉东省委常委、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为代表的“秘书帮”相争多年,不分轩轾。新任省委书记沙瑞金的到来,注定将打破这种政治的平衡局面,为汉东省的改革大业带来新的气息。

  《暗箱》大致的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有着50多年辉煌历史的国防厂被残留的氯气罐炸成一片瓦砾,省长刘云波万万没有想到他到南岭后启动的国企改制竟如此惨烈收场。国防厂的老工人拉出了“血债血还”的标语示威游行,政府、厂方工人和收购国防厂的资方展开了难以和解的谈判。此时,真正的幕后推手已经悄然无声地打扫干净门前雪。在女记者季子川的调查中,一幅官商交易的内幕正在一步步被揭开。然而,每接近真相一步,重要线索就会骤然中断,越往前走,越感恐慌。而更让季子川感到恐慌的是她不得不面临天理与情感的抉择……

  这样两部著作,在内容上是否有相通之处?其中情节是否存在“雷同”呢?对此,原告刘三田称,从原告作品与被告作品情节整体比对看,故事的主线由记者调查、省长回忆、省长家人介绍等,替换成了检察官侦查破案,属于“换汤不换药”;同时,如“国企改制收购”“政府内部反腐”“腐败集团反击”“工厂爆炸”等情节也是高度相似,实质主线可以说是完全雷同;此外,《人民的名义》小说中官员主人公汉东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和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这两个角色,其实是把小说《暗箱》中省长刘云波的角色一分为二,一正一邪,且高育良延用了刘云波从教入政的经历。

  而在其他一些细节方面,原告认为,《人民的名义》中的“大风厂”一名的取法借鉴了《暗箱》中的“一石厂”,证据源于“大风起兮云飞扬”和“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两句诗;再如两本书中同为小老板代表的蔡成功和吴胜利的名字很相近等。

  两位作者的背景

  刘三田,《女友》首席记者、中国新闻社《视点》月刊主编、《财神周刊》主编、中央电视台新闻专题节目策划。曾担任中央电视台多档新闻评论类节目策划,并担任多项专题片策划兼撰稿人。其出版过的著作有:《跳不完的脱衣舞—新人类女性的迷失与自救》《一种姿态》《上帝保佑谁》《这次注定要昏倒》《路上的孩子》《暗箱》等。

  周梅森,中国当代作家、编剧,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主要作品有《人间正道》《中国制造》《绝对权力》《至高利益》《国家公诉》《我主沉浮》《人民的名义》等政治小说,这些小说均被其亲自改编成影视剧。

  谈及涉案小说的创作过程,刘三田表示,《暗箱》中的桥段来自其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任职期间接触的企业和访民投诉。而早在今年4月,周梅森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透露过,《人民的名义》剧中大风厂股权纠纷事件的创作灵感并非凭空编造,而正是周梅森自己亲身经历的一场股权纠纷。周梅森介绍称,他隐名持有徐州当地一家银行的股权,被代持的民企朋友违规抵押了,他资金链断裂,银行要收股权,手持股权证自以为高枕无忧的周梅森,就此卷进了两年多的股权官司。

  创作过程各有各的说法,抄袭一事尚无定论。不过不可否认,近期刘三田确实知名度大涨,很多人认识她便是从这场官司开始的。针对有网友质疑刘三田蓄意蹭热度、“碰瓷”的说法,刘三田坚决予以否认。根据其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自己今年53岁了,没必要蹭热度”。

  除此之外,被媒体热炒和舆论广泛关注的,还有此次纠纷中的1800万元的索赔数额。刘三田称,这是由她的代理律师根据法律条例最后列出来的。周梅森则表示:“没有任何协调余地,要么她输要么我输,要么她赔要么我赔。”

  法律人士如是说

  原告刘三田的代理律师陈有西目前向媒体提供的案件简介中,提到了四点关于《人民的名义》“抄袭”的问题:第一,核心事件、叙事结构高度近似;第二,多处故事桥段相似;第三,人物关系设计相似;第四,人名相似。以人物关系设计为例,前述案情简介指称,被告作品主要有三类人:政府官员、商人、国企职工。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与原告作品基本相似。陈有西说,受理这个案件后,他对小说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对比,做了一些相关的调查公证工作。他提供的诉讼服务告知书显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向刘三田送达了受理案件的通知书。

  而作为被告一方的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杰曾表示,暂时还未收到法院有关此案的任何法律文书,也不清楚原告对于“抄袭”一事的诉讼细节,因而很难对其指控加以判断回应。不过,金杰也表示,被告方认为《暗箱》有抄袭周梅森《中国制造》和《绝对权力》之嫌,现在他们考虑着手另行起诉刘三田,或者反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中,独创性是一件作品受到法律保护的实质性要件,构成作品的内在要素。独创性是判断一件作品是否侵权的主要依据,影视作品独创性主要体现在作品的主题、核心事件、人物关系、桥段、细节、独白、对白以及逻辑关系。要判断两部影视作品是否“雷同”,要对上述要素逐一进行比对。从实际操作上讲,因为抄袭类侵权很难举证,所以进行法律维权存在一定难度。

  当然,在此次诉讼的话题持续发酵的过程中,网友们的反应也值得一提。留言中不少网友始终坚信《人民的名义》不会侵权,另有部分网友则支持刘三田维权,但更多的网友从理性地角度进行分析评判。“侵权事实是否成立,自有法院来判断”“没落锤,不站队,尊重原创,我们要维护的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剧,而是属于创作者的权利”……诸如此类的评论也在各大网站不同程度地“刷屏”。由此也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经有了显著提高,全社会尊重原创的氛围已逐渐形成并开始深入人心,这是令人欣慰的。

  提到原创,周梅森则显得非常自信。此案一出,周梅森也公开表示:“我向社会宣布,我的作品均出于原创。欢迎全社会对我的作品进行举报。我的一切作品,只要是抄袭的,查实一部,我个人奖励十万元。”

  目前,根据相关流程规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要求双方提交证据、组织证据交换,并择期开庭审理该案件。小编也将同大家一道,持续关注此案的最新进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蔡莹

编辑:余艺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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