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两会】强化保护 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孙迪 窦新颖 编辑:余艺丹 2018-03-20 10:56:56
时刻新闻
—分享—

  代表委员热议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强化保护 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

  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作为创新者,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竞争,才能共同推动社会进步。而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正是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基石。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在全社会树起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风向标,成为今年全国两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严格保护 顶层设计发力

  “报告提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既是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规范市场秩序,让创新者在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中参与竞争的现实要求。”全国人大代表,金后盾专用装备制造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李彦平说。

  李彦平认为,当前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职能较为分散,不利于形成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建议在地方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维权队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效果。”

  “如今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形成社会共识,但如果侵权成本很低,就会带来负面的导向。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我们构建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认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打击仿冒伪劣产品的力度,是“来一场中国制造的品质革命”的重要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及时的。”骆沙鸣表示,从机制上、顶层设计上发力,才能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

  协同配合 营造良好环境

  事实上,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实中,很难用单一模式实现对所有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也很难用单一手段实现对所有环节的保护,这就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水平和效率,营造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营商环境。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是某一个部门的‘独奏曲’,而是一首‘合奏曲’,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在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谢商华看来,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尚存在一些问题,如知识产权立法分散,存在滞后性,知识产权综合行政管理和统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待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不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亟待加强。

  “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建立以‘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维权援助、调解仲裁、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努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谢商华建议。

  违法必究 严惩侵权行为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顺应新的消费趋势跨界融合的新业态应运而生,也对新业态、新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了解假货在线下的流通情况,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曾和其他几位政协委员在两会前暗访了广州白云皮具城,亲眼见证了假冒皮具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震惊”是他们的共同感受。

  通过调查,朱征夫进一步发现,整个制假售假过程分工明确,产业链完整,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而侵权赔偿额低是造成制假售假犯罪的累犯、再犯的根本原因。

  据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公布的数字显示,2017年,该部通过大数据共排查出5436条销售额远超起刑点(5万元)的疑似制售假线索,但通过公开信息能确认已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为63例,刚刚超过全部线索的1%。

  “犯罪收益远高于犯罪成本,这会造成侵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朱征夫表示,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假货根源不除,将成为供给侧改革掣肘,必须加大对假货源头的治理力度,提高制假售假犯罪的法定刑,并加大对制假售假人员的经济惩罚。

  这样的现实情况也让来自一线的代表有着切身的感受。“有的企业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但由于维权取证难、成本高、周期长等种种原因,存在‘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现象。”全国人大代表,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罗佳明经过深入调研了解创新主体面临的问题后提出建议,在法律制修订过程中,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有力震慑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是国际经贸的“标配”,也是创新发展的“刚需”。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都是重要条件,二者的核心要素就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才能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本报特派记者 孙 迪 窦新颖)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市场监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