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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起检察监督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余艺丹 2018-02-09 15: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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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2月7日讯(记者 于振宇)记者今天从长沙市检察院获悉,日前,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4起检察机关办理的涉产权刑事申诉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办理的“长康实业有限公司申诉案”。

  彭玉强非法制造“陶华碧老干妈”牌风味豆豉油制辣椒和湖南长康实业有限公司的“长康香芝麻调味油”两种产品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外包装约16000余个,非法经营数额达70000多元。

  2015年10月26日,宁乡县公安局以彭玉强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移送起诉,宁乡县人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6年5月10日作出不起诉决定。

  申诉人长康实业有限公司不服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经复查,认定被告人彭玉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约16350件,非法经营额约70350元,依法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经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于2017年3月24日作出决定,撤销原办案单位对被告人彭玉强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指令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2017年7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彭玉强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新闻发布会指出,本案虽然涉案金额并不大,但涉及注册商标标识达上万件。长沙市检察机关态度鲜明地撤销下级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指定异地起诉,充分表明了严格依法保护产权的坚决态度。

  2017年3月,在省检察院的支持下,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挂牌成立,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检察机构。截至今年1月,知识产权检察局共受理知识产权类案件102件,办结86件。打出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拳,撑起知识产权“保护伞”,为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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