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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受理窗口增至76个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王国浩 编辑:余艺丹 2017-06-26 09: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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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称工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批准辽宁省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第三批共20个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启动运行的商标受理窗口达76个。

  2016年7月5日与6日,作为试点,商标局批准四川省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浙江省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商标受理处分别正式启动运行。

  记者了解到,2016年7月14日,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提出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逐步增设商标受理处,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并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同时还代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查询和咨询等服务。

  2016年11月1日,商标局批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第一批共13个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正式启动运行;今年3月1日,商标局批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等第二批共41个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正式启动运行。

  “面对社会的呼声与期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不断拓展商标申请渠道,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业务。”商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将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努力成为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的示范窗口以及推动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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