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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媒体的维权之路:要堵也要疏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窦新颖 编辑:余艺丹 2016-11-29 10:56:1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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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我们已经与新浪、凤凰网、今日头条等达成版权授权或资源互换合作,今年版权授权费近千万元,接下来,我们将对微信、微博等平台上的自媒体展开维权行动。”11月18日,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下称重报集团)会议厅里,重报集团总裁向泽映对记者表示。

  面对新媒体的冲击,传统媒体日渐式微,有些已经停刊,也有些正在转型,逐渐减少纸质版发行。而在传统媒体唱衰的大潮中,重报集团却借力维权逆势而行。据介绍,早在2014年,重报集团就高举维权大旗,提出使用作品必须要先获得授权,成为率先站出来进行维权的党报集团,引起全国同行的高度关注。今年9月,重报集团又联合国内20余家省级党报发布版权保护宣言,推动建立合法的商业模式和互惠互利机制。同时,集团自身也逐步建立起维权体系,不仅与众多新媒体进行资源互换,发展自己的新媒体,还通过版权授权获得丰厚收益。近日,记者跟随国家版权局组织的中央媒体版权相关热点问题研修班来到重庆,探寻重报集团的维权之路。

  先礼后兵 维权与合作兼顾

  在进行维权之前,重报集团先对自己的家底进行整理。向泽映介绍,集团授权法律事务部对内进行版权管理,对外进行版权销售,并制定《版权维护管理暂行办法》,明晰责权、优化管理,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版权价格体系和维护模式。

  “我们借助大数据技术,先礼后兵,分步骤进行维权。”向泽映告诉记者。维权首先需要对侵权行为进行界定和证据保全。为了及时发现侵权线索,同时监控重报集团版权资源的使用、转载情况及媒体影响力,重报集团耗资几千万元建立了新闻内容生产及运营监管平台。该平台拥有六大子平台,其中一个就是版权维护平台,通过版权跟踪—版权确认—黑白名单筛选—版权任务派发—维权处理等程序,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侵权事实并进行证据固定,为维权做好准备。

  在维权过程中,重报集团利用专业团队,重拳出击,并不断拓展维权手段和合作模式。向泽映介绍,这些维权手段包括:收集侵权线索,发法务函,敦促侵权单位停止转载,签订版权使用协议,达成付费使用;对于一些重点监控的网站,采取约谈、协商达成版权使用共识;对于通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拒不沟通协商的侵权网站,坚决通过诉讼维护利益。面对众多新媒体未经授权就无偿转载的现状,单靠集团法务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重报集团与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合作,签订委托协议,对外进行版权合作。

  在积极维权的同时,重报集团也在探索媒体融合发展大背景下如何与新媒体合作共进、互惠共赢,建立良性版权合作机制。向泽映告诉记者,重报集团目前对外合作以版权销售为主,以版权资源互换,比如相互无偿转载、广告置换等为辅,此外也会以作价股权合作等模式开展版权合作。通过这些举措,重报集团版权保护成效显著,一些大型网站积极主动与重报集团联系授权事宜。目前,重报集团已与今日头条、新浪、一点资讯、网易、东方财富、凤凰网等签订了版权使用许可协议,集团获得的版权使用费每年都有增加,去年约为五六百万元,今年则近千万元。另外,还与人民网等商谈了置换资源的合作事宜。

  在针对门户网站及手机APP进行维权取得成效后,重报集团又将目光转向微信、微博等平台。在这些平台上,自媒体未经授权无偿使用传统媒体版权内容的问题也很严重。向泽映告诉记者,对于这些自媒体,重报集团计划与有资源和技术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授权委托他们进行维权。“这个领域的维权行动,可能在前期不能获得经济效益,但通过一段时间的市场培育,也许会成为维权的巨大市场。”他表示。

  多方合力 防堵与疏导齐抓

  虽然重报集团维权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重报集团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刘云霞看来,还面临重重难题。“目前重报集团被侵权盗版的作品涵盖文字、视频、音频等多个类型。我们损失的不仅仅是内容本身,更是纸媒的内在价值。广告资源大量流失,纸媒成了新媒体的免费午餐。”刘云霞指出,只有加大版权保护才能保护新闻原创力。她建议应在立法层面明确界定侵权行为、司法层面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行政监管层面加大执法力度。另外,还需政府牵头主导纸媒抱团维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时事性文章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对此,刘云霞认为,时事性文章这一概念不明确,外延过大,不应将记者辛苦创作的作品囊括在其中,要进行明确的界定。另外,在一些微信公众号、微博上,自媒体大量无偿转载纸媒的信息,其中有些自媒体拥有众多粉丝,能吸引大量广告。针对这些情况,如何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她希望在立法层面能有明确的规定。

  重报集团在维权过程中,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起诉一家新媒体多部作品侵权,却被法院要求分开起诉,每部作品单独立案。“这大大增加了我们的维权成本,而最后的判决结果可能一篇稿件只能获赔几十元到几百元,维权成本远远高于侵权者的侵权成本,这严重挫伤了纸媒维权的积极性。”刘云霞建议,为有效打击侵权盗版,应在司法层面提高侵权违法成本。

  如今,我国正不断加大对传媒内容版权的规范。国家版权局出台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并联合其他部委连续多年开展了“剑网行动”。但刘云霞认为,行政监管部门还应加大力度,对侵权行为进行及时、准确打击,形成工作常态。

  “我们也需要借鉴其他国家在保护纸媒版权方面的经验。”刘云霞介绍,在英国,由8家最大的报业集团共同组建了报纸授权管理局。该局在报纸版权维权中成绩突出。今年9月,国内20余家省级党报发布版权保护宣言,成立省级党报版权联盟,但刘云霞表示,联盟还没有实质性的维权行动,现在急需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聚集各纸媒力量,整合资源,同时媒体人也应团结起来集体行动抱团维权,共同保护原创新闻内容。

  “当然,防堵不如疏导。纸媒也要尝试与新媒体建立良性合作关系,拓宽合作渠道,通过合作实现共赢。”刘云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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