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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三地”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建立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6-07-15 1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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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河北省省长张庆伟共同签署《关于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会商议定书》(下称《议定书》),这标志着“一局三地”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会商机制正式建立。根据《议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三地政府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协同知识产权运用、共享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等方面探索一系列新的合作机制,共同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协同发展示范区,推动京津冀成为全国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发展极。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着眼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一局三地”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正式建立后,将着力通过发挥知识产权在保护和激励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关键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在京津冀区域间的合理流动,优化京津冀区域内的产业布局,推动实现京津冀三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议定书》确定,“一局三地”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将坚持“统筹发展、开放共享、互帮互促、合作共赢”的原则,统筹构建协调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和法规政策体系,严格京津冀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三省市创新要素自由合理流动,有效提升创新效率和创新收益,助推三省市产业合理布局,着力建设跨区域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样板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引领区和知识产权引领产业高端发展先行区,推动京津冀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有力支撑点。

  根据《议定书》,为营造京津冀良好创新环境,“一局三地”将在构建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体系方面展开合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河北设立中国知识产权执法华北调度中心,统筹调度华北地区知识产权跨区域侵权案件的执法协作,快速调处京津冀重点行业知识产权重大案件。

  为提升京津冀创新效益与效率,《议定书》将协同知识产权运用作为重要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快推进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率先推动京津冀重点国有企业、高校院所等国家财政投入产出的知识产权市场流转与价值实现。

  为促进京津冀创新要素合理配置,“一局三地”将采取若干措施共享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实施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业协同发展专项行动,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共享共建。

  为推动完善京津冀创新生态圈,《议定书》为打造全国知识产权重要发展极赋予了丰富内涵,如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试验区,开展京津冀知识产权“定向突破”专项行动,并在三地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驱动型创新发展产业园。

  按照《议定书》,为保障四方合作内容的落实,将成立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委员会,并建立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督导机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三省市政府联合成立督办组,负责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各项任务的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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