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网”今天公布,因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亿元,赔偿合理支出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奇虎360表示,360地图产品中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全部由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立德空间集团提供,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使用协议,360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的许可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