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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科技成果管理权限给市场“松绑”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编辑:袁思蕾 2016-03-28 1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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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文件起草思路、目标和政策内容都极为了解。为此,记者专访了市科技创新委主任陆健,从政策起草者的角度对政策进行解读。
  
  记者:这次出台三大文件,把科技创新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来强调,您觉得有什么意义?
  
  陆健:这一次推出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实际上是在新的历史时间点上,提出新的一个战略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创新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总书记非常明确地提出来,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发展的核心位置,市委市政府站在新的历史时间点上,就未来的整个产业布局,创新驱动的所有发展措施,都做了一次梳理,所以提出来在更高水准上,推动下一轮的创新驱动发展。
  
  记者:在您看来,此次《若干措施》有哪些突破性的举措?
  
  陆健:突破性的举措不少,比如说此次政府下放科技成果的管理权限。这些权限的管理,包括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收益,我们下放给科研承担单位,甚至下放给个人。通过这种举措,目的是想进一步激发高校,特别是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积极性。
  
  另一方面,我们对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尽可能下放管理权限。科研经费的管理权限下放给科研承担单位,让他们有更多的自主权。目的还是为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记者:《若干措施》里有7条规定与知识产权有关,占整个篇幅有点大,此次强化知识产权的原因何在?
  
  陆健:深圳为什么有如此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我认为深圳除了有完备的产业链,更重要的是深圳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培育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在这次的措施中,知识产权方面确实占了很大篇幅进行强调,除了原来的一些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相关的专利的支持外,我们在知识产权的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折价入股等方面,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这几条措施的核心目的,首先是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二是要产生更多的知识产权,三是让这些知识产权能够得到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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