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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上名牌掉进法网 千余件假“回力”鞋被查获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 编辑:袁思蕾 2015-10-22 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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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鞋的外包装上印有“川海回力”、“中州回力”、“誉回力”等字样,生产厂家却在河南省偃师市。日前,河南省偃师市工商、公安两部门联合行动,在该市城关镇、山化镇各查获一家生产销售这种“傍名牌”布鞋的鞋厂,查获侵犯“回力”注册商标专用权布鞋1454件,案值达50余万元。
  
  9月24日,偃师市工商、公安两部门联合行动,对该市城关镇某鞋厂和山化镇某鞋厂进行突击检查。在偃师市城关镇某鞋厂,执法人员发现有5名工人正在加工生产布鞋,厂房内堆放有外包装印有“川海回力”、“中州回力”布鞋47件及部分鞋料,每件30双鞋。同时,鞋的外包装上还标有“上海工艺时尚布鞋”及“上海工艺川海回力鞋业荣誉出品”、“上海工艺中州回力鞋业荣誉出品”字样。执法人员迅速赶赴该鞋业门市,在其仓库内发现“川海回力”、“中州回力”布鞋157件。该鞋业门市负责人称其正在申请注册“川海回力”和“中州回力”商标。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这家鞋厂和鞋业门市涉嫌生产销售侵犯“回力”注册商标专用权布鞋。同时,另一路执法人员又查获一批“誉回力”布鞋。
  
  10月13日,“回力”商标所有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向偃师市工商部门出具鉴定报告,说明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已许可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独占使用“回力”商标,证明偃师工商、公安两部门查获的“川海回力”、“中州回力”、“誉回力”布鞋均已侵犯该公司“回力”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偃师市工商部门已对上述两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两者有一个共同特点——案件当事人均已通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川海回力”、“中州回力”、“誉回力”商标中均包含“回力”字样,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经受理。
  
  偃师市工商局监管科科长孟建华介绍,依据《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为有效杜绝“傍名牌”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再次发生,同时维护偃师市鞋业市场秩序,偃师市工商部门已于近日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商标侵权专项行动,确保制鞋产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偃师市部分鞋企仍然靠贴牌、代加工生存和发展,有极少数鞋企甚至生产仿冒外地名牌鞋企产品,严重扰乱了鞋业市场秩序。“‘傍名牌’不如树名牌。商标是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要坚持走品牌创新发展之路,才能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偃师市工商局副局长杜李君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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